行政主体对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属于

  

选择题

 

  1. 行政主体对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属于以下哪种行政权利?

   - A. 管理权

   - B. 处罚权

   - C. 强制权

   - D. 处分权

  正确答案:C。解析:强制权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强制性行政措施的权利,包括加收滞纳金等。

  

填空题

 

  2. 滞纳金的加收基础是_________。

  正确答案:逾期不履行义务。

  

判断题

 

  3. 行政主体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解析:加收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行为,而非处罚行为。

  

论述题

 

  4. 论述行政主体加收滞纳金的法律依据及其适用条件。

  答案解析:行政主体加收滞纳金的法律依据通常包括《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条件包括: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主体依法制定了加收滞纳金的具体规定,并符合法定程序;加收的滞纳金数额合理且明确等。

  

小结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主体对于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加收滞纳金是一项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了解这些题目及答案有助于深入理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知识应试中的重要一部分。对于学习和实践中的法律问题,理解和掌握这些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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